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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中药,回归自然

山东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

发布时间2021-12-27 16:40 点击:2855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2022-2025年)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华文明宝库的璀璨明珠,闪耀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光芒。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中医药产业涵盖一二三产,服务于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在新冠肺炎救治和预防中,中医药发挥了重要作用,展现出强大生命力。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指示精神,传承弘扬齐鲁中医药特色优势,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中医药条例》等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山东省地处黄河下游,自然条件优越,孕育了丰富的中药材野生资源和悠久的历史文化。由齐鲁文化孕育而成的齐鲁中医学,确立了“医乃仁术”的人本核心价值体系,成为中国传统医学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时期,山东省中医药服务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兴起,群众对中医药的认识程度不断增强,中医药产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一)产业基础

中医药历史悠久文化深厚。山东省是针砭医学、汤液医学、导引医学、药膳的发源地,诞生了一大批优秀的历代名医,如“神医”扁鹊、“医案之宗”淳于意、“脉学之祖”王叔和、儿科学家钱乙、伤寒学派代表成无己、尊经派代表黄元御、齐鲁现代中医药事业奠基者刘惠民等,为中医学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拥有宏济堂、广育堂、万春堂、生生堂等一批“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存续百年以上的中医药“山东老商号”有141家,平均年龄156岁。近代以来,山东省中医药产业多次做出重要贡献,青蒿素提取工艺参与了国家523项目,“人工麝香研制及其产业化”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中医药资源丰富基础雄厚。全省拥有中药材资源1537种,占全国中药材资源种类的10%以上。中药材种植面积约385万亩,总产值约200亿元,金银花、丹参、西洋参、山楂等单品种的产值产量均占全国70%以上。海洋中药资源优势明显,海洋天然产物和海洋生物基因资源储量丰富、药用前景广阔,拥有全国唯一的海洋中药重点实验室。规模以上中药工业企业88家,主营业务收入达318亿元,5家企业入围全国中药工业企业百强。“品质鲁药”影响力持续扩大,拥有中药批准文号2132个,中药保护品种41个,中药大品种35个,形成了阿胶系列、稳心颗粒、心可舒片、丹红注射液、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等一批全国知名中药品种。累计注册中医医疗机构中药制剂1519种,纳入全省调剂范围180种。

中医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拥有中医药专业泰山学者22人、山东名中医660名。三经传承战略成果丰硕,建设传承基地10个、传承工作室216个,培养传承人才5000余名、西学中骨干1.5万余名。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38个、重点实验室(研究室)19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个,建成基层中医馆、国医堂2027个。承担国家中医药重点基础研究等科研专项35项,组织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3批1182项。获国家级奖励14项,省科学技术奖74项。海洋中药研究机构数量和科研产出量位居全国前列。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省中医药累计参与救治确诊病例832例,治疗率达98.1%,高出全国水平6个百分点。

中医药市场广阔业态丰富。山东省常住和户籍人口“双过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国第二,城镇化率逐年提高,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消费升级步伐加快,人民关注健康意识更强,市场红利持续扩大。中医药与养老、旅游、农药兽药等业态深入融合,创建全国第一个医养结合示范省,日照市以及东阿阿胶世界等4家单位入选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创建单位,山东宏济堂等7家单位被评为首批“山东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兽药发展基础良好,总产值位居全国第一。

(二)制约短板

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有待进一步健全。我省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中医药标准规范推广不足、应用面窄。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数量较少,道地药材、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中药炮制的标准制定与质量管理等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中医药企业整体实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医药企业多而不强,产业规模占全省医药工业的11%,占全国中药工业的5%,远低于同期的广东、江西等省份,缺少像广东白云山、江西江中制药、云南白药等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中医药老字号扶持力度不够,适应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尚未有效激发。

中医药产业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产业高层次人才不足,缺少掌握先进技术、推进中医药产业现代化的领军人才及中医药跨界融合的复合型人才。产业技能人才不足,中药材种植养殖、传统中药炮制专业人员紧缺,基层一线技术推广人员能力亟需提升。

中医药品牌塑造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鲁药”与“川药”“云药”“贵药”以及“浙八味”“四大怀药”等品牌影响力有较大差距,山东道地药材、特色药材品牌建设工作相对滞后,尚未打造出具有齐鲁地域特色优势的中药材品牌体系。

(三)发展机遇

中医药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中医药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召开全省中医药大会;加强中医药管理体制改革,在省卫生健康委成立中医药产业主管处室,牵头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山东中医药产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在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激发了产业发展活力。随着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持续跃升,大健康理念不断深入人心,预防保健、健康养生成为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重要内容。中医药因其辨证论治、扶正祛邪的特色优势,更加符合以健康为中心的养生保健理念。人们对中医药的认可程度不断增加,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中医药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为广大人民群众重新认识中医、了解中药提供了重大机遇。中医药相关产品逐步渗透到生活的各个层面,强大的国内市场加速形成,应用前景更加广阔。

数字强省建设提供了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深厚土壤。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快速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快渗透到中医药领域。我省实施“生命健康”“中医经方”“重大新药创制及高端医疗装备”等中医药相关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建设一批国家和省中医药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将有力助推中医药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为中医药产业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和升级动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聚力实施“齐鲁中医药名品工程”,规范发展齐鲁道地药材种植养殖,做大做强中药工业和商贸流通,大力拓展中医药服务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产业链条完整、带动作用明显、品牌效应集聚的中医药产业集群,加快提升中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打造全国中医药产业高地,为健康山东和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党对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全面领导,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医药成果惠及人民,切实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更好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等方面的作用,聚集中医药产业政策与各方力量,培育壮大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激发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潜力和活力。

——坚持传承创新、彰显特色。将传承创新贯穿于中医药产业发展全过程,正确把握好传承和创新的关系,坚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加快中医药科技赋能和成果转化,在创新中不断形成鲜明的齐鲁特色。

——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发展。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促进中医药人才、资金、技术、资源、物流等要素在产业链条集聚,实现“中医药+”多业态、多模式融合发展,积极推动中医药产业“走出去”,不断扩大齐鲁中医药品牌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中药材生态化、规范化种植养殖形成一定规模,高质量监测体系初步建立;中药工业和商贸流通快速发展,智能化制造水平不断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内容及产品日益丰富,产业高地、名品工程效应初步显现,中医药产业总规模突破1000亿元。

到2030年,中医药产业全面发展,与养老、食品、旅游、农药兽药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带动作用明显、品牌效益集聚的龙头企业;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产业集群化效益充分显现,产品更加丰富多样,成为全国中医药产业高地,产业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山东省中医药产业2025年发展指标

主要指标

2025

中药材种植养殖总产值(亿元)

220

中药工业制造总产值(亿元)

500

中药商贸流通总产值(亿元)

50

中医药服务业总规模(亿元)

350

中兽医药总产值(亿元)

30

中药材种植面积(万亩)

450

入围全国百强中药企业数(家)

6

培育全国知名中兽医药企业(家)

5

康养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个)

40

三、区域布局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统筹考虑各地中医药发展基础和资源要素条件,按照集聚化、差异化、功能化的布局导向,强化核心引领、功能集聚、融合发展,构建“双核引领、三带集聚、五区支撑、全域发展”的区域布局,辐射带动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

(一)双核引领

济南:依托科创平台、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基础优势,加快推动中医药创新要素集聚、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建设中医药产业片区、科技片区、文化片区,做优一批中医药创新产品,做大一批中医药龙头企业,打响“康养济南、扁鹊故里”品牌,打造辐射全国的重要中药流通集散地、中医药康养旅游生态文化基地和中药科研创新发展先导区。

青岛:突出海洋药物、对外开放、科研平台优势,深化海洋中药养殖、生产、加工,研发推广海洋功能食品、海洋生物医用材料、海洋化妆品等,扶持做强一批现代化中医药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海洋中药知名品牌,推动中医药产品、技术、服务等国际交流与合作,打造现代中医药产业贸易集聚区、国际中医药临床实践培训基地和国际中医药文化体验基地。

(二)三带集聚

海洋中药创新策源带:位于我省东部沿海地区,由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等7市组成。充分利用海洋蓝色药库资源和全国海洋中药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创新平台,依托青岛明月海藻、烟台绿叶制药等海洋中药领域龙头企业以及海洋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加大海洋中药资源深度开发以及在健康食品、日化产品、新型材料等领域研发应用力度,着力打造中国海洋中医药集聚带。

中医药现代工业发展带:位于我省鲁中、鲁南、鲁西南地区,由淄博、枣庄、济宁、临沂、菏泽等5市组成。充分利用深厚的中药工业基础,依托菏泽步长制药、丹红制药和临沂翔宇制药、鲁南厚普制药等中药领军企业,积极引进上下游和相关配套产业,扶持做强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中医药龙头企业和重点园区,打造中药工业集聚带。

中医药老字号传承创新带:位于我省鲁中、鲁西北地区,由济南、泰安、德州、聊城等4市组成。充分利用当地悠久的中医药历史文化底蕴和浓厚的老字号经典传承氛围,依托聊城东阿阿胶和济南福牌阿胶、宏济堂等传统中医药企业,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着力打造中医药康养文旅、中医药健康食品、中医药物流集聚带。

(三)五区支撑

依托齐鲁道地药材、特色药材优势产区和海洋生物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基地、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塑造齐鲁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品牌,逐步形成鲁中南山区、鲁西南、黄河三角洲、胶东半岛以及东平湖、南四湖水生药材种植养殖区等五大中药材生产区。鲁中南山区中药材生产区,由济南、泰安、枣庄、临沂、日照、淄博、潍坊等地组成;黄河三角洲中药材生产区,由德州、滨州、东营等地组成;鲁西南中药材生产区,由菏泽、济宁、聊城等地组成;胶东半岛中药材生产区,由青岛、日照、威海、烟台等地组成;东平湖、南四湖水生药材种植养殖区,由济宁、泰安、枣庄等地组成。

(四)全域发展

依托各地资源禀赋与产业优势,因地制宜、特色发展,推动中医药与养老、食品、旅游、农药兽药等业态深度融合,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开发适合山东人体质的药膳产品,打造中医药康养旅游目的地,加快中药农药兽药研发等。各市精准定位、探索差异化创新发展路径,引导和支持企业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创建新模式,构建覆盖全域、惠及全民、服务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产业网络。


四、重点任务

瞄准中医药产业关键环节,着眼于推动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全面落实中药材种植养殖、中药工业优化升级、中医药跨界融合、科技创新研发、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平台搭建、文创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不断提升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一)提升中药材种植养殖品质

积极推进中药材道地化、良种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加大野生动植物药材保护和繁育力度,加快构建规范化中药材种植养殖体系,全面提升中药材供给质量与水平。

1.扩大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规模。大力发展齐鲁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等新型生产经营模式,打造6个省级及以上中药材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积极推进金银花、丹参、西洋参、黄芩、山楂、牡丹皮、芍药、麦冬、瓜蒌、玫瑰花、地龙、全蝎、水蛭、蟾酥、海马等大宗药材品种规范化种植养殖,建设10-12个大宗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科技示范园,推广生态种植模式。支持中药材品种申报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举办“齐鲁特色中药材采收季”,扩大“齐鲁道地药材”品牌影响力。鼓励合作社、种植企业、加工企业等,针对我省道地药材、特色药材品种开展品牌塑造和市场推广。〔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做大做强。紧密结合农业“新六产”,积极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中药材种植养殖,完善订单生产、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模式。加大对中药材种植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扶持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中药材种植企业。探索成立中药材产业联盟,扩大我省中药材市场份额,争取定价话语权。建立中药材储备机制,适当调控中药材市场投入数量,保障市场平稳供应和产业健康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中药材种植养殖质量标准体系。建立中药材产品质量、产地环境、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技术、包装运输等系列省级地方标准体系,制(修)定20种道地药材地方标准。建设省级道地药材标准质量控制中心。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实现大宗道地药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质量追溯,进一步提高齐鲁道地药材品质。引导医疗机构、制药企业、中药饮片加工企业采购有质量保证、可溯源的中药材。〔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深入开展道地药材野生资源保护、优良品种选育、生态种植等基础研究,建立省级药用植物野生资源圃10个、省级种质资源库1个。依托沂蒙山区、泰莱山区、鲁东丘陵地区建立濒危稀缺和道地品种野生抚育区,重点对丹参、金银花、黄芩、连翘、酸枣仁、柏子仁、山楂、北沙参等开展野生资源保护与抚育。推进道地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设10个道地药材种子种苗育繁推基地,因地制宜建立4-6个区域性育种试验基地,加快选育一批道地性强、药效明显、质量稳定的新品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中药材种植养殖

中药材种植养殖区主要发展品种:鲁中南山区中药材生产区发展金银花、丹参、黄芩、桔梗、山楂、徐长卿、麦冬、酸枣仁、柏子仁、菊花、玫瑰花、黄精、柴胡、猪牙皂等中药材品种;鲁西南中药材生产区发展牡丹皮、芍药、半夏、红花、银杏、瓜蒌、牛蒡等中药材品种;黄河三角洲中药材生产区发展板蓝根、薄荷、决明子、射干、薏苡仁、木香、皂角、蒲公英、石斛等中药材品种;胶东半岛中药材生产区发展西洋参、太子参、丹参、北沙参、杜仲等中药材品种;东平湖、南四湖水生药材种植养殖区发展芡实、荷叶、芦根、白茅根、水蛭、蟾酥等中药材品种。

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园区):建设金银花、黄芩、瓜蒌、丹参、西洋参、桔梗、玫瑰花、芍药、山楂、半夏、柴胡、徐长卿、北沙参、菊花、黄精等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到2025年,建设省级种子种苗育繁推基地10个、种质资源库1个、药用植物野生资源圃10个、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15个、科技示范园区10个、标准化生产基地10个。

(二)促进中药工业优化升级

坚持科技创新,积极发展中药材产地加工、精深加工,扩大中成药、中药饮片加工生产,提高中药资源利用率,加快构建现代化中药生产加工体系。

1.壮大中医药产业集群。发挥济南、青岛、临沂、聊城、菏泽等地中医药特色优势,培育形成中医药产业集群,纳入省医养健康产业集群予以重点支持。鼓励市、县(区)统筹建设一批中医药产业园区,积极引进上下游产品和相关配套产业,加速产业向园区聚集。谋划推进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效益好的中医药重大项目,在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中成药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我省优势中药品种,带动提升“齐鲁中药”品牌。加强齐鲁中成药大品种培育,对于临床价值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中成药品种,利用现代技术进行二次开发、改良优化、质量提升。支持中药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引导中小型中药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和产权制度改革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积极培育一批齐鲁中药产业龙头企业和产值过亿元的中药大品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扩大中药饮片生产。加快发展中药材趁鲜切制和精深加工,逐步实现产地加工与饮片生产一体化。支持中药生产企业针对道地药材、临床需求量大的品种,研究新型中药饮片炮制方法和技术。扶持一批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中药饮片加工企业改进技术装备,提升饮片加工规模和经济效益。支持大型中药生产加工企业研制中药配方颗粒等新型饮片质量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发展海洋中药。开展海洋中药资源研究,建立海洋中药多维综合信息数据库和海洋中药产物实体库,运用多技术融合建立海洋中药活性筛选及药性评价体系。加大海洋中药及制剂研发力度,加强高等院校、制药企业、科研机构紧密协作,推动海洋中药资源开发利用和科研成果转化,鼓励应用超高压技术、超临界流体萃取技术、膜分离技术、酶工程技术、基因工程技术等新技术新方法,开发形成海洋中药新药、生物医用材料、药用辅料等系列精深加工产品。〔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海洋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支持中药制剂推广转化。利用制剂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推进经典名方向医疗机构制剂、医疗机构制剂向中药新药的递级转化。加快现代中药制剂研发、生产及应用,支持中药新型给药系统发展。鼓励以病证结合、专病专药或者证候类中药等方式开展中药新药研制。支持生产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搭建以原料药研发、制剂药物研发、药物分析测试、药品临床试验、新药上市注册申请、药品成果产业化等为核心的医药研发“共享实验室”。〔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中医药工业

中医药优势产业集群(领军企业):济南(福牌阿胶、宏济堂),青岛(明月海藻),潍坊(沃华医药),临沂(鲁南制药),聊城(东阿阿胶),菏泽(步长制药)。培育10家业务收入以中药为主的骨干企业,培育6家以上全国中药工业百强企业。

海洋中药:依托蓝谷药业海洋科技谷、聚大洋海洋生物医药科技园、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中医药科学院海洋中药研究中心、海洋中药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中国海洋大学青岛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功能实验室等科研创新平台,构建海洋中药资源全值化产业链,提高海洋中药资源利用率。推动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等打造一批海洋中药产业集聚区。

(三)加快中医药跨界融合发展

着力发展“中医药+”跨界融合业态,推动中医药向养生保健、健康食品、康养旅游、健康养老、农药兽药等领域跨界延伸,加快构建“中医药+”融合发展新格局。

1.中医药+养生保健。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地方标准体系,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砭术、熏洗等独具中医特色的健康干预调理服务,打造“形养”“食养”“药养”“术养”等中医特色体验项目。结合全民健身行动,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培育3-5家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星级评定,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知名品牌纳入“好品山东”建设规划。鼓励以传统中药材、海洋中药材为原料的新材料研发,丰富中医药大健康产品,加快在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推广应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中医药+健康食品。深入挖掘齐鲁药膳传统文化,擦亮“中华厨祖、伊尹故里”名片,结合山东道地药材优势和地方特色饮食习惯,制定山东药膳标准和目录,持续举办药膳大赛,组织开展“百味千膳进万家”活动,推动药膳养生进家庭、进社区、进医疗康养机构、进景区饭店,营造“人人了解药膳、家家会做药膳”的药膳养生氛围。到2025年,所有县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营养餐厅全部开展药膳服务。支持开发以缓解疲劳、改善睡眠、增强体质、四时养生、术后恢复、调节女性周期与促进儿童发育等为重点的个性化药膳食品,推进中医养生食疗产业发展。加快以海藻、昆布、海马、牡蛎等海洋中药资源为原料的功能性健康食品的研发应用。加强食疗药膳文化交流,推动“齐鲁药膳”走出国门,扩大品牌影响力。〔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中医药+康养旅游。大力发展以中医药产品体验和文化传播为主题的中医药康养旅游,打造我省康养文旅新地标。遴选一批省级中医药特色的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推出一批中医药康养旅游打卡地。在农村,结合中药材种植,开发一批集种植、观光、采摘、拓展、度假、调理等为一体的“本草拾趣园”和“岐黄养生谷”;在城市,推进药膳和中医养生保健体验式服务融入商业片区、旅游景点、名胜古迹,打造一批“药膳街区”和“养生保健一条街”。鼓励应用VR技术、人机交互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全息影像等新技术,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沉浸式”“交互式”主题线路、场馆和特色项目,升级打造“齐鲁康养旅游”品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中医药+健康养老。坚持养老与中医养生结合,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养生保健、中医药特色康复等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创建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等形式的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拔罐、刮痧、艾灸等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开发养生、养心、养神休闲度假产品,为入住老人提供个性化的药膳服务。支持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开展保养身心、预防疾病、改善体质、增进健康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到2025年,所有医养结合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特色服务。〔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中医药+农药兽药。开展预防性中药制剂、替抗减抗产品、灭草灭虫剂、中兽药精深加工等科研攻关,推动以中药材为原料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新产品的研发应用,打造一批省级中药农药应用基地和中药材添加饲料养殖基地。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中药农药兽药技术研发中心(研究院)。开展全省中兽医药资源普查,建立中兽医药资源数据共享平台。组织开展山东省名中兽医、山东省中兽医世家选拔活动。大力挖掘齐鲁特色的中兽医药传统文化。(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中医药跨界融合

百味千膳进万家建立健全山东药膳标准、经营实体标准、统计评价标准,培育15家左右药膳街区或园区、100家社区药膳食堂、200家特色药膳店等美食文化体验场所,推动药膳养生进家庭、进社区、进医疗康养机构、进景区饭店。

齐鲁康养文旅新地标:打造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新增30个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培育200个中医药康养旅游打卡地,开发20本草拾趣园”“岐黄养生谷,推出100种齐鲁中医药元素伴手礼。

(四)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

深度挖掘齐鲁中医药精华,充分利用前沿技术,促进现代科技与中医药理论的深度融合,高水平打造多学科融合、多资源共享的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创新发展体系。

1.加强现代技术在中医药领域的推广应用。聚焦中医理论创新、适宜技术更新、诊疗阵地前移、中药制剂研发、中医健康干预等领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中医药传统诊疗方法与现代诊疗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快智能化脉诊仪、热敏灸治疗机器人、正骨手术机器人、颈腰椎病精准康复治疗设备、脑卒中智能康复装备、可穿戴式青少年近视防控设备等诊疗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深入研究中医药在标准化基础上的个性化发展机制,加快形成一批基于循证医学和科学评价的重大疾病新疗法、新方案,提升中医药疗效。〔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布局高能级创新载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联合共建多学科融合科创平台,强化中医药与系统生物学、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跨学科研究。充分发挥高血压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省中医药抗病毒协同创新中心的引领作用,优化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室等科研平台布局,积极创建国家级中医药科研创新基地(平台)。聚焦中医药发展优势领域,支持组建一批中医药创新研究机构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医研校企”共建中医药领域省级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鼓励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开展中医药研究。〔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中药新药研发和特色产品创新。围绕中药材道地性研究、中药资源产业化,研发一批基于古方秘方、经方验方、保护品种、医疗机构制剂转化的中药新药和名方名药,积极申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市场推广前景好的中药新产品。支持创新研发儿童用中成药。鼓励研发推广以牡丹、玫瑰花、金银花、灵芝、银杏等特色中药材资源为原料的化妆品、护肤美容产品以及洗护用品。开发一批针对青少年人群的中医药特色产品,助力“中医药伴我成长”。〔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良性互动,依托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平台、重点高校,培育引进一批中医药产业成果转化人才和高技能服务人才,全力打造与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队伍。

1.打造产业人才基地。重点支持山东中医药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加快推进康复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建设,深化科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中医药产教融合基地。探索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协同育人模式,建设一批中医康复护理、中医药健康养老、中医适宜技术等实用型人才培训基地。鼓励高等院校加强相关教学科研资源建设,重点培养中医药跨界融合领域的研究型和应用型人才。规范发展各类中医药健康职业培训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合办中医药健康服务类科研机构、设立产学研基地。〔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以国医大师、院士、名老中医、岐黄学者为代表的中医药行业高端人才,带动培养一批中医药骨干人才、拔尖人才。围绕中医药智能康复辅具、重大创新药物、中药新药、健康大数据开发利用、健康营养食品、中药农药兽药等重大技术攻关,引进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国内领先的创新团队及高层次人才,带动培养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领军人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跨界复合人才。顺应中医药产业多领域、多业态融合发展趋势,培育一批中医药跨界融合的高素质专业复合型人才。围绕促进中医药产业新技术、新模式发展,培育一批通晓中医医疗康养,善于融资服务、资本运作、园区运营、市场营销等领域的复合型人才。支持中药生产研发企业引进一批引领创新创业、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职业经理人。挖掘中医药传统文化优势,培育引进一批医药融通、中西融合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复合型人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培养传承创新人才。组建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培养一批高水平中医临床人才和多学科交叉的中医药创新型人才。加大中药资源保护、中药材种植养殖、中药炮制、药膳师、中医营养师、中药生产加工、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将老药工炮制加工经验纳入中医药师承教育,遴选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培育实用型“中药工匠”。围绕推动中医药老字号传承创新,培养一批老字号工艺传承人才、文化创意和营销管理人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搭建中医药产业服务平台

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要素集聚、资源集成、优势互补,搭建一批交流合作平台、商贸物流平台和专业服务平台,推动中医药产业有序发展、共享共赢。

1.技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山东省中药原料质量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中心、省农技推广中心等机构的作用,建立“省-市-县”三级中药材技术培训网络,向广大药农推广和普及实用技术。建设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中药材溯源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覆盖种养、加工、收购、贮藏、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质量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质量可追、责任可究。(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商贸物流平台。加强中药材产供销平台对接,发挥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作用,优化山东省互联网交易平台功能,实现质控、交易、支付、结算和监管的线上一体化服务。加快建设集加工、包装、仓储、质量检验、追溯管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配送于一体的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加强鄄城舜王城国家级中药材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大宗道地中药材交易流通能力。建立中医药产业直播电商孵化基地。〔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介合作平台。积极开展中医药产业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对接洽谈,举办尼山世界中医药论坛、扁鹊国际论坛(济南)等高层次学术活动,组织山东省中药材交易博览会、世界中医药互联网产业大会等招商活动,推动一批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强的项目签约。举办人才科技智力项目对接会,建立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地人才、高校、科创资源的长效合作机制。搭建院内制剂转化对接交流平台,支持企业与中医医疗机构、科研机构交流合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放交流平台。加快推进齐鲁中医药“走出去”步伐,利用山东自贸试验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开放平台,鼓励中医药机构、企业开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和RCEP成员国的中医药健康领域的深度合作。鼓励中医药老字号企业申请境外商标注册,打造国际知名健康品牌。构建中医药领域技术、人才等多层次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在援外医疗中进一步增加中医药服务内容,支持外国留学生来我省学习中医药专业。〔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委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做精做优中医药文创产业

深入挖掘齐鲁中医药文化内涵,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推进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引导人民群众走近了解中医药、信任使用中医药,以文创产品助力文化传播。

1.丰富中医药产业文创载体。倡导中医药文化与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中医药院校、科研机构与社会力量结合,建设有特色、有内涵的中医药文化综合体、文创机构、中医书院等平台,加快发展中医药文创产业。在省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中医养生保健、药膳食疗等中医药文化。鼓励各地积极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易于理解接受的载体形式,丰富中医药产业文创活动内涵。〔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广播电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发多元化文创产品。繁荣中医药文化艺术作品,推动中医药题材文艺创作和文创产品开发,制作推出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作品和中医药动漫、短视频等新媒体作品,促进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中医药文创产品种类,提升产品精准性,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开发推广包含齐鲁中医药元素的日用品、伴手礼、表情包等品种多样、特色鲜明、注重体验的文创新产品,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人群需求。鼓励各类院校、行业协会举办齐鲁中医药文创产品设计大赛。〔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讲好老商号新故事。深入挖掘整理齐鲁中医药老字号、老商号的经典传承、特色产品、精湛技艺和服务理念,瞄准消费新特点、新需求、新趋势,讲好新时代老字号、老商号的新故事,扩大齐鲁中医药影响力。积极宣传山东中医药老字号、老商号的发展历程、品牌内涵,出版一批中医药图书、音像制品,传承提升“老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推动老字号、老商号焕发新生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广播电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快研究具体可操作的扶持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各市要切实承担中医药产业发展的主体责任,结合当地实际,加快编制实施本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谋划重点项目,制定推进措施,增强推进中医药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完善支持政策

健全中医药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发展基金积极投资中医药产业,优先向中医药重大项目、重点种植户、重点企业倾斜。落实引进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中药材加工企业等优惠政策。加大对中药材特色种植养殖补贴力度,不断分散化解种植养殖风险。

(三)强化监测评估

建立健全中医药产业统计制度,加快形成科学、统一的中医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实行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四)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中医药文化科普机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山东中医药产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强省战略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短视频、电商平台等新渠道,实现品牌精准营销。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适时发布产业标准和行业信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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