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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中医中药,回归自然
 

山东省中药协会组织结构

山东省中药协会办事机构


山东省中药协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一、秘书处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开展中药科学技术的交流,发展同国内外中药团体、中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与合作。
(二)举荐中药人才,表彰奖励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会员和中药工作者。
(三)组织开展对会员和中药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培训。
(四)开展中药以及相关学科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推广工作。
(五)反映会员和中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和中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中药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
(六)组织会员和中药工作者参与有关的科学论证以及科技与经济咨询。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开展中医药科研成果中介服务。组织中医药产品展览、推荐及宣传活动。
(七)接受政府委托,承办与中药发展及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事项。承担会员和中药工作者服务相关工作。
(八)承办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秘书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秘书处设置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协会行政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协会人事管理及党务工作。拟订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决算并监督执行,承担日常财务管理等工作。承办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宣传与信息部
负责协会信息化建设、运营与维护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等工作。承办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培训与发展部
拟订协会学术会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协会组织建设管理与服务,承担会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分支机构管理部
负责协会分支机构管理与评价。承办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标准工作部
组织开展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标准的制定和推广等相关工作。承办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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