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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药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结合我省中药行业实际,山东省中药协会制定了《山东省中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实施。
依据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管理规定,于2021年06月15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申请成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权利。自2021年06月15日起,协会具有团体标准的制修订与发布权。
山东省中药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附件:1.山东省中药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
2.山东省中药协会团体标准研制方案
3.山东省中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