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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中药,回归自然
山东省中药协会项目评价工作程序
山东省中药协会依据科技部科学技术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科技成果评价的标准及程序,本着科学、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协会将主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在中医药产业项目评估、论证和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评价中发挥协会行业团体的积极作用,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中药协会项目评价工作程序
附件:1 中医药科技项目(成果)评审申请表
2 中医药科技项目(成果)鉴定材料
3 中医药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报告
4 山东省中药协会中医药科技项目(成果)评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