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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中药,回归自然
关于公布山东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专家工作组专家名单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四部门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 年第 22 号),推进我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AP)有序实施,经四部门研究,现决定公布我省第一批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专家名单(名单见附件)。下一步根据GAP推进工作实际需要,将及时对专家名单进行调整。
附件:山东省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专家名单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